何謂智力障礙(智障)?
根據「美國智能與發展障礙協會」(American Association on Intellectual and Development Disabilities,前身為美國智能不足協會 AAMR)) 的分類,這是指在發育期間智力功能顯著低於平均水平(通常 IQ 低於 70),並伴隨學習、溝通、自我照顧、社交及日常生活等「適應性行為」困難。智力障礙(Intellectual Disability)可分為以下四級(通常指 18歲以前):
智力障礙資訊(衞生署)
輕度 | 智商程度約50至69 (佔總數 85%) |
中度 | 智商程度約35至49 (佔總數10%) |
嚴重 | 智商程度約20至34 (佔總數 3-4%) |
極度嚴重 | 智商程度低於20 (約佔總數1-2%) |
點解會智障?
智障並不是一種疾病,它不會傳染,也無法透過藥物根治,主要可歸納為先天因素與後天因素兩大類:
1.先天因素
這類成因發生在受精或胎兒發育階段,影響了大腦的正常結構或功能:
- 染色體異常:唐氏綜合症(第21對染色體多了一條)、愛德華氏症或巴陶氏症;
- 基因突變與遺傳疾病:脆性X綜合症(Fragile X Syndrome)或先天性新陳代謝異常(苯丙酮尿症Phenylketonuria),這些異常會家族遺傳或隨機突變,阻礙大腦發育;
- 高齡產婦或近親結婚:這些情況在醫學上已被證實會增加胎兒基因或染色體異常的機率。
2. 後天因素
這類成因是指在懷孕期間、生產過程中,或嬰幼兒發育時期受到外部環境損害:
- 懷孕期間的危害:母親在孕期不慎感染病毒(如德國麻疹)、嚴重營養不良,或吸煙、酗酒、濫用藥物等;
- 生產期間的意外:早產、難產、生產時間過長,導致嬰兒腦部嚴重缺氧(窒息);或產傷、嬰兒出生時體重嚴重不足,導致大腦發育不良;
- 嬰幼兒期的疾病:初生嬰兒發高燒、嚴重黃疸病、感染腦膜炎或腦炎等疾病損害大腦;
- 創傷性腦損傷:腦部受損(如頭部意外受傷)、甚或受到虐待而導致腦部永久受損;
- 社會與教育環境缺損:若嬰幼兒長期缺乏外界適當的照顧、缺乏環境刺激、後天培育不當,也可能限制了智能的正常發展。
在臨床醫學上,仍有相當大比例的智障個案是原因不明的。雖然智障無法被治癒,但透過及早發現與長期的特殊教育訓練,智障人士的潛能可以得到發掘,通過學習自理並融入社會。
要用什麼態度對待智障人士?
我們應以平等的平常心、包容的耐心與真誠的尊重態度來對待智障人士,將其視為獨立的個體與他們相處,明白及接納他們,建立共融的社會;讓他們發展才能,過一個充實美好的人生。
- 視為常人:給予平等的尊嚴與權利,依照他們的實際年齡(而非智力年齡)進行互動,避免對待稚齡兒童的方式與成年智障人士相處;
- 尊重包容:接納他們在學習、表達與理解上的差異,理解其有時出現的情緒或反覆行為並非故意搗亂;
- 拒絕溺愛:保持誠懇與關懷,但切忌過度保護或盲目縱容,在原則問題上仍需給予正確的引導;
- 適當期望:對他們的能力抱持客觀且正面的期望,既不拔高要求施加壓力,也不低估他們發揮潛能的機會;
- 給予學習機會:多鼓勵他們表達自身需求並嘗試自己動手,避免事事代勞,以最低限度的協助來培養其獨立性;
- 簡化溝通內容:說話要簡單、淺白、直接,每次只給予一個明確的指示,必要時可配合手勢、表情或肢體語言進行示範;
- 傾聽與給予時間:多留心他們的非口語表達,保持耐性去聆聽,轉換活動或等待他們回應時切勿催促;
- 及時讚賞引導:當他們表現出正面的行為或完成一項任務時,應即時給予具體的鼓勵,藉此建立他們的成功感與自信心。
溝通要點

(2026年7月更新)